
格隆汇8月12日丨东华能源(002221.SZ)公布,根据中国人民银行、金融监管总局、中国证监会发布《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》的指导意见,马森能源(南京)有限公司(简称“马森南京”)符合主要股东增持股票的基本条件。近日,马森南京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达成合作意向,取得其出具的《贷款承诺函》,主要内容为该行同意在符合法律法规、监管规定以及该行贷款审批条件的前提下,为马森南京办理股票增持专项贷款,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贰亿贰仟伍佰万元整,贷款期限3年,仅用于增持东华能源股票,贷款具体权利和义务以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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